关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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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汉所”)系在浙江省司法厅注册成立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自2003年5月创立之时就树立起“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服务理念,以“正义、严谨、务实、关怀”作为事务所的文化,秉承“维护正义法治,服务社会民生”的服务宗旨。金汉所现拥有40余名高素质的专职律师和律师助理,以及现代化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已形成兼具专业特色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属于地区内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被评为“宁波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为宁波市首批获得浙江省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资格的6家律师事务所之一,系宁波大学法学院学生实践基地。金汉所的多名律师获得“宁波市优秀律师”、“宁波市优秀青年律师”称号。

  根据客户对法律服务项目不断细化的要求,为了使每一个客户能够得到专业化、个性化、精良化的服务,金汉所内部对法律业务的类别进行明晰的界定。为此,金汉所设立了公司及证券法律部、金融保险法律部、建筑与房地产法律部、民事法律部、刑事法律部、行政法律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部、非诉讼事务部,每个部门分别由具有该领域专长的骨干律师组成。每个客户的任何一种法律事务,金汉所都可为他们提供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并具体操作完成。对于一些重大疑难法律服务项目来说,金汉所更是以全所力量甚至联系合作单位和专业机构向客户推出全方位的服务。同时,金汉所成立了业务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和研究室。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由研究室和业务委员会分别从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方面进行论证,并提出处理方案。业务委员会负责对专业律师的专业能力进行指导和评定;考核委员会对律师承办的委托事务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考核;纪律委员会对金汉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行监督,提升金汉律师的职业认同感;研究室负责学术研究,主编所刊《金汉律师评论》,并对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为国家和地方的立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

  金汉所注重律师对法学理论的研究,对律师的理论研究成果进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有多名律师撰写的论文在公开出版的全国性刊物上发表,也有很多论文在全国、华东、浙江省、宁波市的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上获得一等奖、二等奖。

  金汉所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通过团队合作机制,承办了大量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承办的宁波华辰君临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案,是新破产法实施后宁波市首例破产重整成功的案件,入选浙江省十大司法重整成功的破产案。金汉所律师承办的浙江省首例非法经营“原始股买卖”的被告人郑某无罪辩护案。作为典型指导案例入编《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9年第1期。该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创刊以来宁波市入编公报的仅有的三件案例之一,而且是唯一的刑事指导案例。

金汉所在执业过程中,与商务、海关、商检等政府主管和职能部门及各级司法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树立了良好的职业信誉。在频繁的工作往来中,金汉所还与诸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拍卖机构等中介机构保持着密切的业务合作。

办公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南路501号地质大厦北门6-7楼

联系电话:0574-5533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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