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宁波威瑞泰默赛多相流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开始了
日期:2019-10-24
各位债权人: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宁波海邦人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申请,于2019年9月25日作出(2019)浙02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宁波威瑞泰默赛多相流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担任宁波威瑞泰默赛多相流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宁波威瑞泰默赛多相流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月15日9时15分在浙江省宁波市兴宁东路568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号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本公告刊登在2019年10月15日 人民法院报八版;及2019年10月22日 人民法院报五、八版中缝)
债权申报须知
一、申报时间: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二、申报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南路501号地质大厦北门6-7楼。
三、申报债权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债权申报表》,债权有利息或违约金的,债权计算时利息或违约金计算至 2019 年9月25日,并附计算清单;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四)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应提供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委托律师申报的,还应提供律所开具的公函;
(五)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如相关法律文书、合同、对账单、送货单、还款协议等。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时请携带上述材料的全部原件给管理人核对,债权人是单位的,请携带单位公章。
四、如有疑问,请与管理人联系:
联系人:曹小明、周艺; 联系电话:0574-55330160、18758426036
五、特别提醒
有关申报资料电子文档可在管理人网站http://www.jinhanlawyer.com/ 进行下载;有关宁波威瑞泰默赛多相流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相关信息,管理人也将及时发布在本公众号上,敬请各位债权人予以关注。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宁波海邦人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申请,于2019年9月25日作出(2019)浙02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宁波威瑞泰默赛多相流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担任宁波威瑞泰默赛多相流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宁波威瑞泰默赛多相流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月15日9时15分在浙江省宁波市兴宁东路568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号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本公告刊登在2019年10月15日 人民法院报八版;及2019年10月22日 人民法院报五、八版中缝)
债权申报须知
一、申报时间: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二、申报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南路501号地质大厦北门6-7楼。
三、申报债权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债权申报表》,债权有利息或违约金的,债权计算时利息或违约金计算至 2019 年9月25日,并附计算清单;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四)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应提供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委托律师申报的,还应提供律所开具的公函;
(五)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如相关法律文书、合同、对账单、送货单、还款协议等。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时请携带上述材料的全部原件给管理人核对,债权人是单位的,请携带单位公章。
四、如有疑问,请与管理人联系:
联系人:曹小明、周艺; 联系电话:0574-55330160、18758426036
五、特别提醒
有关申报资料电子文档可在管理人网站http://www.jinhanlawyer.com/ 进行下载;有关宁波威瑞泰默赛多相流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相关信息,管理人也将及时发布在本公众号上,敬请各位债权人予以关注。